对荧光剂的误解 对荧光剂的正确理解
- 1、对荧光剂的误解
- 2、对荧光剂的正确理解
- 3、为什么有些人会错误认识荧光剂
对荧光剂的误解
说"有害"就"有害",宁可信其有
其中以H.Baron先生在1955年-1965年间发表的文章最为突出。其主要内容包括"荧光增白剂与皮肤直接接触存在的潜在不相容性,可能引起的过敏及光过敏反应以及其它潜在的危害,比如延缓血液凝固,抑制伤口愈合和致突变性,即基因毒性和致癌性。"
实际上其中有的观点并不是缘于事实而是基于最初的假想或未被证实的描述,这些观点已经被后来的实验所否定。然而,这些观点仍被某些人反复重申。
之所以有人仍然认为荧光增白剂可致敏、致癌、延缓血液凝固、抑制伤口愈合等,是因为只看到了荧光增白剂早期的毒理实验结果或最初的假想或未被证实的描述,而没有注意到后来的毒理学家经过科学、严谨的实验得出来相反结果--不致敏,不致癌,不会延缓血液凝固,不会抑制伤口愈合等。结果造成消费者认为:有人说荧光增白剂有害,可致癌,那它就有害,可致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也提醒人们,查阅资料一定要完整,否则容易造成误解。
对荧光剂的正确理解
自然界有很多东西,在正常使用剂量下,都是安全的。任何不以剂量为前提,谈论起危害的研究,都是没有意义的。在谈荧光增白剂的危害时,需要先了解它的使用剂量和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最低剂量。洗涤剂中应用较多的为二苯乙烯基联苯类荧光增白剂(CBS)。按照国家标准《GB 151933-2003急性毒性试验》规范性附录D"急性毒性剂量分级表"判定,荧光增白剂为无毒,与日常食用的食盐的急性毒性属同等级别。也就是说,荧光剂像盐一样安全,两者的致死量十分接近,换算成能理解的说法就是,和食盐一样,它一次吃50g以上,才有生命危险。
为什么有些人会错误认识荧光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人所认知荧光剂对人体的致病性,其实是跟漂白剂或者是跟其他结构相似的毒性化学物质搞混了;而有人提到荧光剂对于皮肤会有刺激或者过敏性反映,则可能是跟产品内同时含有的香料或防腐剂所造成的反应搞混了。